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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南冤了!(2)
亦翁 发表于 2007-7-19 15:52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司马南冤了!(2)
 
[上接前一篇]
 
其实,运用汉语知识,在很多情况下答案往往不是唯一的。司马南冤就冤在这个唯一的标准答案上。

 

再联想到现在的小学识字教学和考试,也总想什么都有一个标准,似乎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都是错的。事实是,就像查字典、分析字形结构、写字的笔画笔顺等等,在很多情况下答案是多个的,标准并不都是唯一的。《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》这样的语言文字规范,只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规范,而且主要是针对信息技术的,只是对识字教学提供规范性参考。它绝不是说不符合规范就是错的。

 

使用汉字写汉字多是个性化的,有一般性的规律、规则,但是只要用的正确、写得别人人不错,不影响交流,谁也不会计较这个人写的字是不是笔画笔顺完全正确,他查字典是不是完全按照一个标准来查的。人文科学往往不能说是错与对的选择,只能说合适不合适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严格要求学生,但是不能用规范死抠识字写字。我们着眼于培养识字能力,不能纠缠于唯一的标准上,让我们的学生在一根绳子上吊死。

 

过去,我们对语文知识及其的运用,太过分注意到非此即彼的二选一式的选择了。现在是跳出这种思维定势的时候了!不要使自己冤了,更不要使学生们冤了!

 

谢谢司马南冤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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